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來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席卷全國,牽動著每個人的心。除了關注疫情、實行防控之外,眾多企業HR還密切關注著諸多問題:節后復工安排是怎樣的,假期延長期間的薪資如何計算,員工不能按時返崗怎么辦。針對上述企業關心的問題,國內首家A股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知名獵頭企業——“奥林匹斯之门 pp电子奥林匹斯之门國際”聯合國內知名律所“大成律師事務所”,從法律政策、員工管理、人選儲備這幾個方面為HR們答疑解惑,幫助大家有序召開復工后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事宜,幫助企業保持凝聚力和戰斗力!
員工因疫情、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不能按時返回復工,該如何管理?
在員工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分別延長至員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政府采取緊急措施結束,企業不能在前述期間內以合同到期為由終止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在隔離期或觀察期間勞動合同屆滿的,能否終止勞動合同?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采取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給予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在招聘用工方面可對曾感染病人,疑似病人差別對待嗎?
對于這個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對曾感染但已經治愈的人員,企業不得在招聘用工方面差別對待;對于疑似病人,企業應當及時向附近的政府部門進行報告,并由醫療組織確診前在指定場所進行隔離治療。
原來已經發放Offer,擬雇傭的員工,需要要求員工再次給予身體健康證明嗎?
另外,企業可以撤回已經發放的Offer 嗎?原來已對發Offer的員工,企業可以根據Offer內容調整擬雇傭員工上班的時間或者雙方進行協商。需要說明的是,醫療組織應該不會出具該員工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證明。
企業不可以隨意或以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為由,單方面撤回Offer。如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采取與職工協商一致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或者部分停工停產等方式。
奥林匹斯之门 pp电子奥林匹斯之门國際
奥林匹斯之门 pp电子奥林匹斯之门國際是領先的以技術驅動的整體人才解決方案服務商,也是國內首家登陸A股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300662.SZ),現在在中國、印度、新加坡、馬來西亞、美國、英國、澳大利亞、荷蘭等全球市場擁有110+家分支組織,2,600余名專業招聘顧問及技術人員,在20+個細分行業及領域為客戶給予中高端人才訪尋、招聘流程外包、靈活用工、人力資源咨詢、培訓與開展、薪稅外包等人力資源全產業鏈服務,同時給予一體化SaaS云產品、垂直招聘平臺、人力資源產業互聯平臺及人才大腦平臺。順利獲得構建“技術+平臺+服務”的商業模式,打造產業互聯生態,為企業人才配置與業務開展給予一體化支撐,為區域引才就業與產才融合給予全鏈條賦能。在過去一年中,服務超過5,300家跨國集團、國內上市公司、快速成長性企業、國企、政府以及非盈利組織,成功推薦中高端管理及專業技術崗位人員25,000余名,靈活用工累計派出190,000余人次,聚合合作伙伴近3,500家。